防爆電氣設備的非導電部件解析
應采取措施確保靜電放電點燃危險降低到可忽略不計的程度,特別是由于達到EPL Ga級的設備可直接使用,其非導電表而可能由于非導電介質的流動(例如,在攪拌容器或管道中)而起電。
因此,設備的可觸及的可起電表面應符合GB3836.1中7.3的規定或下列之一要求:
1.限制可起電的非導電表面尺寸;
2.限制可起電的非導電層的厚度;
3.導電涂層的保護措施;
如果不符合這些要求,則應使用符合GB3836.1中29.2規定的“X”標志或警告標志,并且防爆合格證應包含安全使用的特殊條件,使用戶決定適合設備特定使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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