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通報防爆燈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有1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
本次共抽查了遼寧、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山東、廣東等7個省、直轄市26家企業生產的26批次防爆燈具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3836.1-2010《爆炸性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 3836.2-2010《爆炸性 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的設備》、GB 3836.3-2010《爆炸性 第3部分:由增安型“e”的設備》等標準的要求,對防爆燈具產品的防爆標志,標志,接地連接件,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電纜和導管引入裝置的夾緊和密封試驗(電纜夾緊試驗、引入裝置密封性能試驗),隔爆接合面參數,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溫度、熱劇變試驗(溫度測定、熱劇變試驗)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涉及到防爆標志,標志,接地連接件,抗沖擊試驗,電纜和導管引入裝置的夾緊和密封試驗(電纜夾緊試驗、引入裝置密封性能試驗),隔爆接合面參數,外殼耐壓試驗,溫度、熱劇變試驗(溫度測定)項目。
防爆電氣應用在易燃易爆等潛在爆炸性危險區域,直接關系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容不得一絲懈怠。隨著近幾年來石化行業的復蘇,防爆電氣產品市場也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然而低價中標的盛行,以及生產廠家對產品質量的漠視,使得石化行業安全問題卻日益凸顯。防爆燈具產品是在易燃易爆環境場合下安裝使用的產品,在工作和使用中一旦發生傳爆,將會給生產、生活環境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將導致嚴重的后果。本次抽檢防爆燈具產業出現了高達50%的產品抽查不合格率真是令人始料未及,可見目前市場上防爆燈具產品質量的問題還存在很大隱患。